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
本會的前身,係成立於民國卅一年的「中國全國工業協會」,後因抗戰期間,「全國工業協會」對軍需民用,貢獻良多,且抗戰勝利後,各界殷望工業界更能發揮團隊精神,以發展民族工業;為此,政府乃積極着手確立工業團體的法律基礎。
依據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之工業團體法第四條,以及本會章程第七條之規定。
- 關於國內外工業之調查、統計、研究、改良及發展事項。
- 關於原料來源之調查及協助調配事項。
- 關於會員生產、運銷之調查、統計及推廣事項。
- 關於技術合作之聯繫及推進事項。
- 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。
- 關於會員業務狀況之調查事項。
- 關於會員產品之展覽事項。
- 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、登記事項。
- 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及勞資糾紛之協助調處事項。
- 關於勞動生產力之研究、促進與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講習之舉辦事項。
- 關於會員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。
- 關於接受機關、團體或會員之委託服務事項。
- 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工業法令之協助推行及研究建議事項。
- 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。
- 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。
Useful Inform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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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egory 社團/機構/育成中心
Posted 星期日, 三月 14th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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